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国家标准名: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到现场次数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机构 |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编码 | 1133052200257180064330114011001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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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月)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办理地点 |
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人力社保大楼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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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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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监督投诉方式 |
事项名称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30114011001 |
实施编码 | 1133052200257180064330114011001 | 受理机构 |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决定机构 |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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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月)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特别程序 | 无相关特别程序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属性 | 本级保留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区县级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适用对象说明 | 中外合作办学者,包括中国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涉及的内容 | 在中国境内合作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益性办学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或牵头处(科)室名称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305220025718006 | 委托部门 | 无委托部门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 | 法人主题分类 | 人力资源 |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一)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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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 | ||||
中介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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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无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出证办结 | 审批结果名称 | 出具《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做出是否同意筹设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的书面决定 | 审批结果样本 | 样本下载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 | 送达时限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 送达方式 |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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