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营运车辆上路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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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允许个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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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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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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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线上24小时内办结,线下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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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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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台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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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1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3
委托书
4
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5
车辆一致性证书
6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7
必须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
8
机动车进口凭证
9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10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11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12
全车安全带安装证明
13
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结论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15
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16
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17
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证明
18
车辆3寸(9cm×6.2cm)45度彩照
19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
21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3
相应的班车或包车客运许可决定书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非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
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办理的,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非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3-07-0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9-06-21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3-07-0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9-06-21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3-07-0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9-06-21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3-07-0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9-06-21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辖区内运管机构或其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
无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8】155号)第三条第三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的核查工作,核查项目见《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客车)》(附件1)、《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附件2 )。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在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合车辆每年的定期审验一并进行。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3-07-0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9-06-21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车辆类型等级评定结论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清晰有效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的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明材料。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45度彩照
无
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9cm× 6.2cm车辆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防伪彩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普通电子文件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无
无
无
无
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查看无需重复提交的材料
联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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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办理类型 |
受理部门 |
办事指南 |
1 |
营运车辆上路或退出
|
道路运输证 |
即办件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办事指南 |
办事地址
具体地址: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一楼导办台统一取号后至A18-A22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
0576-88202783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显示更多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如果您有疑问,请点击右侧电梯导航的“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6-88202783
咨询地址:
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18-22号窗口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6-12345
投诉地址:
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18-22号窗口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无需重复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均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重复提供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系统自动生成
数据共享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无
原件
无特定规格要求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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