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旅行社证照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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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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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7(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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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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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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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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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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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1
经营场所的证明
2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3
拟任经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证明
4
拟任计调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证明
5
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纸质或电子
1份
必要
无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纸质或电子
1份
必要
无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纸质或电子
1份
必要
无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纸质或电子
1份
必要
无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纸质或电子
1份
必要
无
原件或复印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还请提交。
查看无需重复提交的材料
联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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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办理类型 |
受理部门 |
办事指南 |
1 |
旅行社证照联办
|
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承诺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事指南 |
办事地址
具体地址: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导办台
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
0576-882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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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符合《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 “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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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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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6-88205320
咨询地址: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导办台
咨询网址:
点此前往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576-12345
投诉地址: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1楼导办台
投诉网址:
点此前往
无需重复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均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重复提供
材料名称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
企业章程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登记机关自行提取
数据共享
1份
必要
无
复印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1份
必要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1份
必要
无
原件
A4
无差别受理
无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一、实施范围
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和涉企证照事项,对工商和行政许可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涉企证照事项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并联办理的,分行业确定“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19个行业(见附件1),作为全省各地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的改革领域。鼓励地方探索与企业和创业者密切的不同领域和跨不同层级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对涉及环保事项的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名录,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证照联办”流程;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纳入“证照联办”范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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