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25日16时20分许,杭州天翔东捷运物流有限公司欲通过YG9051次航班从杭州发往吉隆坡的一票货运单号为“860****3942”的货物,在经过萧山国际机场货站C区C4检查通道时,被安检人员查获其中夹带有成分80%异丁烷20%丙烷的2罐火枫牌高寒液化气。经查证,2罐高寒液化气均属属航空运输危险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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