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1月23日15时许,王幸铎窜至低田工业区一工厂门卫室边上的快递存放点,趁无人之际,将受害人冯某某的一个快递偷走。王幸铎的行为系盗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幸铎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