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前
修改后
事项名称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未修改
在用状态
在用
未修改
类别
行政许可
未修改
实施主体
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未修改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未修改
实施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4-02-01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06-01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4-12-01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国务院 2003-11-24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01-28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06-10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备注
未修改
未修改
修改时间
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