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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修改后
事项名称 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 未修改
在用状态 在用 未修改
类别 行政许可 未修改
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 未修改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未修改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8-10-20 第九条 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的条件: (一)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 (二)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 (三)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03-02 第二十条 第一款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通航规定。 第二款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航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通航规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航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条: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的条件:(一)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二)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三)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03-23 第十五条 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9-03-02 第二十条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通航规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航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通航规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航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条: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的条件:(一)有因人命安全、防污染、保安等特殊需要进入和穿越禁航区的明确事实和必要理由;(二)禁航区的安全和防污染条件适合船舶进入或者穿越;(三)船舶满足禁航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特殊要求,并已制定保障安全、防治污染和保护禁航区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进入或者穿越军事禁航区的,已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备注 未修改 未修改
修改时间 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