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26日13时至20时许,违法行为人王相杰在**市**街道****店里使用手机在“澳门***”平台(平台情况无法查清)以“AG捕鱼”、“麻将胡了2”等方式在该平台中充值进行网络赌博,并提现赌资2400元。经查,王相杰单次投注输赢额在20元以上,属于赌资较大,且王相杰的行为系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违法行为人王相杰的行为已构成赌博,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相杰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二千四百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由临海市公安局送临海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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