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5月11日,浙C56066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瓯海大道K2+600M(戈恬方向)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州瓯海新桥老翁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73.95吨。2022年5月17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2年5月17日对被委托人顾修强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壹拾伍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温州市永联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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