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渔渔罚[2022]038号 案件名称:夏志宏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夏志宏(系浙岱渔06132船舶所有人)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09日,中国渔政33128在竹屿港附近海域(N30°15.013、E122°14.875)执法巡查时发现了浙岱渔06132,岱山县海洋行政执法人员登临该船检查后发现,该船为钢质渔船,实际从事帆张网作业,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记载船长37.2米、型宽7.0米、主机功率220千瓦,船上有船员12名,该船已配备二级船长、二级船副、和二级轮机长、二级管轮。该船未按规定配备助理船副。浙岱渔06132船舶所有人夏志宏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于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将罚款交财政指定银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岱山县海洋行政执法局,2022年03月09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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