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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西景综执罚决字〔2022〕第13-0009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杭州无华醒香山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许文标
执法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1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2022年2月23日位于杭州市下满觉陇35号、37号杭州无华醒香山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