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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遂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3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范正跃
执法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省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15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范正跃于2022年2月28日,在丽水市遂昌县0*********0号露天焚烧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和《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