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金东综执罚决字〔2022〕第03-0017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叶红旗
执法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叶红旗的上述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九)项:“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规定,属于损坏城市道路行为。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叶红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