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市监处罚〔2022〕23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姜长才
执法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市监处罚〔2022〕23号;
      案件名称: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姜长才;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8-2019年期间委托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压力管道施工安装,施工项目总计139个,长度总计11635.5米,上述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属于特种设备。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当事人将上述未经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15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