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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慈市监处罚〔2022〕66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慈溪市浒山宁佳美西饼屋
执法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6-0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慈市监处罚〔2022〕660号;
      案件名称:慈溪市浒山宁佳美西饼屋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慈溪市浒山宁佳美西饼屋;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为一家蛋糕店,经营面积约为90平方米,主要制作并销售蛋糕、面包、糕点类等食品。2022年2月10日,当事人从网上订购了20张印有冰墩墩头像及四肢的转印纸,每张有5个冰墩墩头像及5套四肢,合计100个冰冰墩墩头像及100套四肢。上述转印纸制作工艺是由工作人员在转印纸上倒上巧克力,冰墩墩头像及四肢就此形成,再利用上述头像和四肢制作成与冰墩墩外形高度相似的裱花蛋糕。当事人对被扣押裱花蛋糕未作明确命名,其外观是一个小4吋的半球形熊猫,主体大部分是白色奶油,眼睛、耳朵、手脚等添加的配件颜色为黑色。该裱花蛋糕虽然尺寸比例与冰墩墩有所差异,但从外形上可以明显辨认出是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吉祥物“冰墩墩”。至2022年3月2日被查,当事人制作了92只4吋冰墩墩裱花蛋糕,销售价为78元/只,除被扣押的2个裱花蛋糕外,其余全部已销售,共计货值金额7176元。
另查明,“冰墩墩”标志专有权人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编号为第A000020号,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又查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建议处罚如下:
 一、没收冰墩墩外形的裱花蛋糕2只及8套转印纸;
二、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