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市监处罚〔2022〕337号; 案件名称:泰顺县约辣麻辣烫(吴成立)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泰顺县约辣麻辣烫(吴成立);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成立;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7日,我局在对你(单位)检查中发现涉嫌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未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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