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2月26日17时28分许,俞棵棵在浙江省杭州市***临江街道**小店实施盗窃。俞棵棵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俞棵棵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