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高敏盗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3]0098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高敏
执法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临江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3-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3月14日19时许,高敏在杭州市***临江街道*****(**店)内实施盗窃。高敏的行为已构成盗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高敏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