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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沛员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慈公(崇)行罚决字[2022]0647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陈沛员
执法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崇寿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9-27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9月27日下午,行为人陈沛员、钟**等人在慈溪市**镇**村****南**号姚**屋内,以“辣子”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民警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沛员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五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罚款账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