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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明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秀洲公(塍)行罚决字[2022]00248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陈爱明
执法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新塍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20日下午,陈爱明伙同他人在嘉兴市秀洲区*********某号内,采用扑克牌以二八杠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时查获赌具扑克牌一副、台板一块,无主赌资人民币五千二百元。经查证,陈爱明的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陈爱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秀洲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缴纳罚款,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秀洲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上面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行政拘留送嘉兴市秀洲区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