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20日凌晨,张业博在嘉善县***富准精密模具(嘉善)有限公司门前人行道处盗窃胡某某的黑灰色头盔一个,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业博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嘉善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