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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进殴打他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善公(罗)行罚决字[2022]0040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钱进
执法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20日晚,钱进在嘉善县***街道***阳光花园富豪***门口处酒后寻衅滋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钱进行政拘留六日。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嘉善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