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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影盗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公东(傅村)行罚决字[2023]0130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许影
执法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傅村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6-0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31日,许影在金华市金东区***一店内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许影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金华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