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31日晚,违法行为人施逢畏同周某、张某、李某等人在磐安县***街道***115号二楼201房间内以“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单次押注100或200元不等,随身携带赌资61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共同赌资4000元。综上所述,施逢畏的行为构成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施逢畏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个人赌资六十一元,收缴共同赌资四千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磐安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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