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曹增美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义公(福)行罚决字[2023]0069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曹增美
执法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1-27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月26日,违法行为人曹增美在义乌市***街道***××房间内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曹增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由于曹增美已满七十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