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9月15日,违法行为人梁宇婷驾驶小型轿车,沿开化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14时00分许,行驶至开化县0**********0路口处时,被开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梁宇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梁宇婷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梁宇婷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衢州市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