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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梅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公(温)行罚决字[2022]0036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韩梅
执法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温溪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17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17日14时许,韩梅与应**等人在青田县***镇**路**公寓楼***棋牌室内以麻将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青田县***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当场扣押个人赌资320元人民币。韩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已构成赌博,应予以治安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韩梅罚款二百元并收缴个人赌资32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