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项朝荣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公(锦)行罚决字[2022]0017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项朝荣
执法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锦旗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3月4日下午,项朝荣以营利为目的,事先与潘**谈好以300元的价格,将其位于龙泉市***街道***银场**号房屋提供给叶**、杨**、谢**等17余人以32张扑克牌以天地罡的方式进行赌博,单笔押注50-1000元不等。后项朝荣于2022年3月14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应予以处罚,其为赌博提供条件,参赌人数十人以上,属情节严重。项朝荣与叶**、杨**、谢**等人系共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根据作用不同,分别处罚。鉴于项朝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项朝荣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龙泉市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