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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卖淫嫖娼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公(治)行罚决字[2023]00184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方**
执法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3-2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3月22日14时许,方某在龙泉市***街道某某公寓某号房间内嫖娼,后方某被龙泉市公安局民警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方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商银行龙泉市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