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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卖淫嫖娼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龙公(剑)行罚决字[2022]00700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季**
执法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剑池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9-2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9月22日23时许,季**在龙泉市***街道**路**医院旁路边停放的汽车内实施嫖娼的违法行为。***系初次嫖娼,属于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