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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涉嫌过失引起火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定消行罚决字〔2023〕第017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吴**
执法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定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6-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2023年06月02日,舟山市定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吴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属于-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吴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罚款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海支行各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