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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椒白办罚决字〔2022〕第10000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林玲
执法部门: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于2022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xx大道xx号实施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椒江区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