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3月09日11时4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杨秀贸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杭州杨秀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杨秀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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