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某公司自2021年以来在政采云平台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人机反制设备一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陆元陆角肆分(¥1,756.64)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