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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青枫园艺场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经信罚决字〔2022〕第100089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杭州市江干区青枫园艺场
执法部门: 【浙江省】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12-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杭州市某园艺场于2022年11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景昙路9号杭州大厦501广场设置使用三部对讲机,属于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没收擅自设置使用的海能达对讲机3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