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嘉兴市南湖区城东嘉创电子产品商行于2022年11月24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技城(大桥镇)广益路1319号中创电气商贸园31幢2050号实施了对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品牌为康龙的型号为KL-520的无线对讲机1台,生产厂家为福建的康龙电子有限公司,设备序列号为5228865,设备总价值贰佰贰拾元整(价值¥ 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