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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泰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13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杨**
执法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3-05-31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杨**于2023-05-16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实施了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