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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时间进行培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运政罚〔2022〕12766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林宁军
执法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9-2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6月29日15时09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与机场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林宁军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林宁军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教练路线、时间进行培训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