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31日20时3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60杭金衢高速杭向诸暨入口检查时发现汝州市驰宇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汝州市驰宇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陆拾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