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处罚结果详细信息
违法超限运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路政罚〔2022〕40220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金华市永友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永甲
执法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03-2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03月22日12时43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线368K+800m检查时发现金华市永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永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