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前
修改后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未修改
在用状态
取消
未修改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未修改
实施主体
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
未修改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未修改
实施依据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3300000025 2005-01-07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300000025 1998-12-23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217号令)(2019年省政府第387号令修改)
第十一条:“列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档案范围的工程,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部 1998-12-23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05-01-07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217号令)(2019年省政府第387号令修改)
第十一条:“列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档案范围的工程,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备注
未修改
未修改
修改时间
2022-05-12